☆接待标准:
1. 住宿标准为全程经济型双人标准间,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,产生单房差须由客人现付费用;
2. 全程不含餐,如需含餐,标准为正餐八菜一汤,十人一桌;正餐20元/人,早餐10元/人
3. 以上所列景点第一门票(特别注明景点除外);
4. 景区交通:空调旅游车;优秀导游服务;
5. 南昌至泰山、济南至南昌为空调硬卧火车(车次不限,多退少补)
6. 含旅行社责任保险,不含旅游意外险,建议客人购买
7. 儿童:1.4米以下(含景区车位,半餐,导服;不含景点门票、床位及火车票)
☆特别说明:全程安排3个购物店(行程内)
1、游客在旅游期间,为了方便游客游览,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,组团社授权地接社,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将景点先后的顺序进行调整。行程中景点如无法参与,我社一概不退还门票费用;老年证、离休干部证、学生证、军官证等任何证件均不再享受门票优惠;如因组团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行程和内容,与组团社和地接社签订确认的行程内容不一致,而产生的一切投诉和损失,将由组团社承担责任。请客人全部带好身份证,儿童带好户口簿,提前90分钟抵达机场候机厅!
2、如旅客自愿离团或放弃旅游项目,地接社将不退还费用,自愿离团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游客自己承担;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,造成游客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,地接社只负责协助办理相关事宜;未产生的费用组团社按照实际成本退还。旅途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飞机延误或取消、自然灾害、台风引起的封港换船增加船费或滞留等)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。
3、旅游团款必须在游程结束前全额付清,如有异议离青前请与我公司解决。 |